近日,我省印发《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省将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200元补贴。
据了解,我省将公开遴选确定“2025年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发放”主要服务机构,建设“省级消费品以旧换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领券、核销、汇总、结算、审核、监管等“一站式”服务入口。在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前,各地延续使用2024年电动自行车补贴申报系统,以“后补”模式发放补贴。(记者 吴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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