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6日电(刘丰)技术创新是驱动产业升级、催生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则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技术产品升级迭代的关键一环。但如何才能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这难倒了不少企业。2025年福建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林志国建议,修改现有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标准,根据企业行业类别、行业特殊性,分类优化认定条件。
近年来,技术装备创新一直是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2024年,省人大代表张永祥领衔向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的议案》。2024年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条例自当年7月1日起施行,提出了包括政府采购方式、招投标设置、保险补偿等多项扶持措施,为福建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向市场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但当企业的新装备要申请条例的扶持政策时,新的问题出现了。林志国介绍,当前福建出台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认定限制较多,多数企业创新产品因达不到认定标准而无法享受条例支持政策。
“当前首台(套)认定条件,包括功能性能、技术水平、创新性、市场前景等多个维度,均设定了较高的门槛。这种高标准虽然保证了认定的权威性和首台(套)产品含金量,但也使许多具有市场竞争潜力、但尚未达到顶尖水平的技术装备无法获得认定。” 林志国说,首台(套)无法认定的原因,一是认定门槛较高,二是在设定认定条件时未能充分考虑到不同企业的技术装备特点、市场需求和产品客户类型,“特别是将销售业绩作为必备的认定条件之一,对于首台(套)产品而言,往往难以实现销售。”
对此,林志国建议,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分为二个层次,且给予差异化的扶持措施:第一层次面向突破关键技术、市场前景广阔、对产业升级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技术装备,维持现有实施细则,确保认定的高标准和权威性,并享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第二层次面向具有市场竞争潜力、在特定市场或领域内具有应用前景、但尚未达到顶尖水平的技术装备,适当降低认定标准,通过认定的装备可以列入目录,享受条例扶持政策,但不享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同时,可以分类调整认定条件,取消销售业绩作为必备认定条件的限制,考虑将其作为加分项,以鼓励企业大胆创新。在认定过程中,增加对技术装备的技术评价和市场潜力评估,以更全面、更客观地反映技术装备的创新性和市场前景。建立认定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定期评估和调整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