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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检察院发布生态检察工作成效

2023-06-06 10:32:28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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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正值第50个“世界环境日”,省检察院召开“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展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

  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专项带动,切实守护清新福建名片,服务保障我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以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11件500人,提起公诉1072件1673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01件。

  坚持各方联动,持续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2022年以来,全省共在办案中适用诉前圆桌会议机制540件、组织公开听证724场,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诉前阶段主动履职或落实整改;与省林长办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设立派驻省林长办检察联络室,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截至2022年底,省市县三级“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建立;与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细化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配合。三明市检察院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表扬。

  为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司法办案与生态修复一体化,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2022年以来,运用“补植复绿”机制办案131件,补植林木面积4060.3亩;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793件。省检察院会同省林业局出台《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试行)》,以“绿碳”替代性修复破解传统生态修复机制季节性限制、原地修复困难等实践问题,全省共办理林业碳汇损失赔偿案件98件,引导认购林业碳汇1.4万吨,认购金额791万元。(记者 苏依婕)

[责任编辑:连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