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启动-新华网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将其纳入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精心谋划组织实施;要坚持专业为首、工科优先,支持高校毕业生结合所学专业,通过培训、评价取得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取得证书的可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应课程,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
EnglishEspañolFrançaisعربىРусский язык日本语한국어DeutschPortuguês中文/繁体 新华网,让新闻离你更近!
推荐:泉州在线福建省卫健委福建省人防办
新华社新华网新华网客户端公司官网 证券代码: 603888 新闻热线: 0591-87381859
原创报道融视频交互式报道新华访谈新华云直播“飞阅”新福建海峡两岸乡村振兴法治福建热点专区推广信息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启动

2025-02-25 10:15:00 来源: 福建日报
字体:

  日前,省人社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启动高校毕业生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的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熟练掌握一门技术技能,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包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提升职场竞争力。

  通知明确,培训实施主体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单位(培训实施主体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主,补贴性培训机构为辅),培训对象为毕业学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培训内容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和稳定就业为目标,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将其纳入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精心谋划组织实施;要坚持专业为首、工科优先,支持高校毕业生结合所学专业,通过培训、评价取得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取得证书的可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应课程,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每年组织培训人数不超过毕业学年毕业生总人数的10%。组织参加培训的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证书取证率不低于80%,其中高级工取证率不低于35%。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培训自愿原则,严禁采取扣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简单化的组织方式强制毕业生参加培训。各地要完善考核评价,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统筹利用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资源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就近参训、考核提供便利。(记者 蒋丰蔓)

[责任编辑:程立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