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条措施》,明确我省将采取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搭建校企合作综合数据服务平台、推进产学研创服一体化建设、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等措施,推进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措施》提出,2023年到2025年,全省每年遴选3家至5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力争到2025年5家入选教育部认定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到2025年,建设5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力争2个入选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加快推进职业本科教育,加强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食品加工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力争完成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厦门海洋职业大学设置工作,并积极支持更多优质高职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动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适度发展职业教育本科专业。
各设区市统筹规划辖区内职业学校规划布局和专业设置,在不减少中职学校学位的情况下,可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等形式优化布局,重点围绕工业园区布点职业学校。鼓励盘活利用园区企业存量工业用地或空闲资源举办职业学校。确保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比例2025年底达90%以上。
《措施》首次对新标准的“双师型”教师(指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提出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并着手建设一批共享开放的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
为了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我省将定期发布毕业去向落实率正负面清单,引导学校对连续两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处于末位10%的专业调减或停止招生。鼓励增设家政、电焊、安全、消防等职业(工种)相关专业,重点培养培训市场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记者 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