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将带来哪些利好?-新华网
此次出台的新规将给人力资源市场带来哪些变化?有哪些利好?
EnglishEspañolFrançaisعربىРусский язык日本语한국어DeutschPortuguês中文/繁体 新华网,让新闻离你更近!
推荐:泉州在线福建省卫健委福建省人防办
新华社新华网新华网客户端公司官网 证券代码: 603888 新闻热线: 0591-87381859
原创报道融视频交互式报道新华访谈新华云直播“飞阅”新福建海峡两岸乡村振兴法治福建热点专区推广信息

《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将带来哪些利好?

2024-12-06 09:30:46 来源: 新华网
字体:

  新华网福州12月6日电(刘丰)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相当一段时间内,人力资源市场被划分为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福建分别于1998年和2002年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和《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迄今已颁布施行了20多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郑国华介绍,近年来,福建日益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原有两个条例已难以适应新态势,亟待制定出台新的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此次出台的新规将给人力资源市场带来哪些变化?有哪些利好?12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聚焦民生应对就业新形势

  人力资源市场是劳动者实现就业的重要渠道。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介绍,此次条例聚焦保障民生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新形势新情况。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覆盖城乡的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建设行业性、区域性、特色性的零工市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零工服务方式,提供零工岗位收集、供需对接、就业创业培训、困难帮扶、权益维护指引等服务,保障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

  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人员供需矛盾突出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发展为家政服务、健康照护、养老服务、托育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提供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用人单位发布相关岗位需求,加强供需对接,为劳动者提供便利就业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商务、民政等部门将生活性服务业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此外,条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时,应当就劳动报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其他权利义务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条例还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高校合作,加强产教融合和校企协同,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求职招聘、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

  培育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我们在立法中,既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规划和引导作用。”吴黎静介绍,条例注重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条例规定,政府应当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教育、培训和就业,将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教育供给与人力资源需求的匹配度。

  同时,创新人才评价引进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支持在人才评定、岗位评聘等方面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统筹做好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人才的发现、选拔、培养、引进。

  完善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支持人力资源管理、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新兴业态发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郑朝晖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根据条例的规定,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认真对照条例有关规定,立足福建省实际,细化出台务实可靠、前瞻性强的配套政策,建立和完善工作措施和机制,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袁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