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平原
拥有百万粉丝的博主,起诉某短视频平台下的小程序“AI变身”运营公司,指控其未经授权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供用户通过换脸技术与其视频形象进行面部替换。法院最终判决平台运营公司向博主书面道歉,并赔偿律师费及经济损失共计5000元。
近日,湖里法院审理了一起因AI“换脸”技术引发的肖像权纠纷案。这一案例揭示了AI“换脸”技术在未经授权使用肖像时可能造成的法律风险,为公众和企业敲响了警钟。
案情回顾
侵犯博主肖像权
AI技术成关键争议点
圆圆(化名)是国内知名短视频博主,拥有114万粉丝,主要发布个人形象视频。今年年初,她偶然发现某平台的小程序“AI变身”未经允许,直接使用其个人视频,供用户上传照片实现“换脸”体验。该小程序用户可通过付费或观看广告的方式,就能将圆圆的原视频形象进行面部替换操作。
圆圆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利受到了侵害,于是将“AI变身”小程序的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停止肖像权侵害、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律师费用。
在庭审过程中,A公司辩称其公司未直接运营该小程序,且未在程序中添加明确的公司相关信息,因此不应承担责任。然而,法院认为A公司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佐证其辩解,驳回其抗辩。
法院认为,A公司运营的“AI变身”小程序存在明显的商业属性,未经圆圆授权使用其视频肖像供用户进行修改替换,此举严重侵犯了圆圆的肖像权。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应向圆圆书面道歉,并承担律师费3000元以及经济损失2000元。
法官说法
肖像权受法律保护
AI技术不应成为侵权借口
承办本案的法官表示,个人肖像权应当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尽管AI技术的创新性为新兴娱乐产品带来了全新体验,但此类技术的应用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在尊重个体权利的前提下使用他人肖像。A公司未经授权便将圆圆的肖像用于商业用途,显然已触犯法律,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对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被侵权人有权请求赔偿,A公司所支付的律师费、圆圆提出的赔偿金额均具法律依据。同时,法院结合圆圆在网络上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情节以及对其造成的影响等因素,酌情确定了赔偿金额。
法官提醒,平台和开发者在推出AI工具时,应充分尊重用户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基本权利,同时在内容审核、授权确认等环节设立清晰的规则。此外,用户也应增强法律意识,遇到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记者手记
权利与技术并存 行业需规范发展
AI“换脸”技术的应用已在多个娱乐平台掀起热潮,不少用户乐于体验“化身他人”或“换脸明星”的互动形式。随着技术应用的快速普及,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也随之增多。本案为相关平台及运营公司敲响了警钟:AI技术的广泛应用不应成为侵权行为的借口。
本案不仅为圆圆维护了合法权益,更为广大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在AI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法律对于个人权益的保护始终“在线”,无论技术如何演变,基本人权不容侵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