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建省公安交管部门获悉,继7月1日起福州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后,11月4日至12月2日,全国将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其中,我省城市启用时间为:11月4日,莆田、厦门;11月18日,漳州、龙岩;12月2日,三明、南平、宁德、平潭。广大车主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群众可以在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出示使用,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同时,可以拓展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等应用场景。
需要说明的是,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纸质行驶证应随车携带。(记者 张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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