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昨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三级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制度,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并明确政府储备粮的质量标准、地方储备粮动用权限,规范粮食流通过程中粮食经营者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行为。
为了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条例草案要求单位食堂和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约用餐提醒提示制度,对餐饮浪费行为予以劝导,经劝导不改正的,可以报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并协助取证。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服务规范,引导餐饮经营者开展标准化服务,加强行业指导,采取定期检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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