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资源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出台的《厦门市国土空间责任规划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出台后,厦门成为全省范围内首个实现责任规划师全覆盖的城市。
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沈瑞全介绍,此次《管理办法》中的责任规划师是指由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聘用,为职责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技术咨询、规划服务、实施指导、宣传引导等技术服务的第三方人员。
此次《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规划师的选聘、考核和保障机制,强调责任规划师需要参与到规划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当中,从技术咨询、规划编制、规划服务等方面发力,提供陪伴式规划、扎根式服务,在推进城市更新、打造社区生活圈、服务乡村振兴等规划实践中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同时,要求责任规划师按需提供上门服务,每月至少对接一次。
发布会上透露,市资源规划局首期计划选聘29位专项责任规划师,保障已编、在编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均配有一名专项责任规划师,实施跟踪服务。专项责任规划师作为专项规划的参与者、策划者与协调者,解决专项规划统筹协调不到位、专项领域政策标准动态跟踪不足等问题,提升专项规划科学性,不断推动总体规划落实、助力专项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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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规划师分为三类
责任规划师分为专项责任规划师、片区(单元)责任规划师和驻村责任规划师三类。
专项责任规划师: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在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全流程,以及专项领域的发展规划、行动规划、项目策划等相关规划编制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
片区(单元)责任规划师:对接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指挥部、区政府及镇(街)等,在片区(单元)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全流程,以及片区(单元)规划建设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驻村责任规划师:对接镇(街)、村庄,在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全流程,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项目建设中提供技术服务。(记者 袁舒琪 制图 张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