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省人社厅、省科技厅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第十七届福建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拟表彰30名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创造和经济建设主战场,推动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科技力量。
候选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同时,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及以上。
通知强调,候选人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提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将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提名单位。各提名单位于2023年7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福建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公室。 (记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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