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4日电(刘默涵)新就业形态是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兴工作模式。2025福建两会期间,民进福建省委会建议,福建可从规范平台用工关系、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职业伤害保障等多方面入手,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多权益保障。
据了解,2024年,民进福建省委会把“加强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作为重点调研课题,分赴福州、莆田、厦门、南平等地开展实地考察调研。
调研期间,民进福建省委会发现,福建省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制度,但也面临不少现实问题。例如,相关立法滞后,司法实践中对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无明确裁判标准;部门监管抓手有限,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缺乏法定授权和执法依据,工作开展仅以约谈、协商为主。相关平台企业总部主要在省外,发现问题只能按照属地管辖移送总部所在地部门处置;职业安全保障不足,大多劳动者无工伤保险,无法享受相应待遇。
如何破解这些矛盾?民进福建省委会建议,从规范平台用工关系入手,由省人社厅牵头建立多部门常态化会商机制,及时研判新就业形态,制定针对性权益保障措施。省高院会同省人社厅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形成“审判指导意见”,供各级法院和劳动仲裁部门参照执行。劳动监察部门应重点督查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的用工行为,纠正“假外包、真用工”等违法行为。
在部门协同监管方面,民进福建省委会建议,借鉴“浙江外卖在线”等数字化改革成果,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能力。省人社厅加强纵向协调,争取国家部委支持,与平台总部约谈,自上而下制定权益保障措施。同时,治理低价恶性竞争,邮政管理部门应督促各地市公布快递行业最低派费标准,交通管理部门可推动对网约车运价实施政府指导价。
在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方面,民进福建省委会建议,省人社厅牵头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推进实体化调解中心建设,依托现有调解组织增设新就业形态群体一站式联合调解功能。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发挥工会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内部民主管理。
民进福建省委会认为,还应重视加强职业伤害保障。省人社厅应争取将福建纳入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省份。在巩固厦门市“益鹭保”等普惠性商业团体意外险的基础上,借鉴国家试点省份经验,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担的职业伤害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