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融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原告福建图匠喷画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融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2024)闽0104网申5493号],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福建融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立即向福建图匠喷画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制作费7651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6516元为基数从2024年4月25日起计算,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 2.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福建融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