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知名教培机构金宝贝突然闭店,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昨日,福建省消委会结合将于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发布消费提醒,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防范预付式消费陷阱,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条例》第二十二条对预付式消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书面合同义务、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强化了经营者遵守承诺的约束,同时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时的举证难度。
《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这强化了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充分了解商家的经营情况、信誉度、服务质量等信息。可通过查询商家资质、查看消费者评价等方式,避免选择存在风险的商家。
消费者应理性评估自己的消费需求和经济能力,避免一次性预付过大金额。
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过程中,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
同时,省消委会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预付式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刘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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