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年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发布10个典型案例。5年来,全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72件、决定救助3729件,救助人数596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3亿元,充分彰显了保障民权、扶危济困的司法价值。
司法救助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至2022年,我省司法救助总额每年稳步上升,人均获得救助金由2018年的2.52万元提高到2022年的4.12万元。从资金使用情况看,救助对象向弱势群体倾斜,未成年人、妇女的救助金额占比达48.8%,5年来共救助未成年人、妇女2521人。
开展司法救助中,我省各级法院积极创新制度,持续深化案件回访帮扶工作,确保救助更精准、有效。如安溪法院与县慈善总会探索建立“执行+慈善”工作模式,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困难当事人发放慈善救助金1.5万元,提供救助保险金101万元。龙岩法院与检察、民政、农业农村等单位签订共建协议,成立全省首家司法救助协同中心。我省法院探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大格局中谋划推进,延伸拓展司法服务,如福州法院开展涉讼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专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每年1000元至3000元的资金帮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记者 严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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